2009年司法考试理论班刑法(十六)

讲师风采
刘凤科
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
讲师简介:
刘凤科,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
视频简介:
打开刑法学教程,我们首先读到的是:刑法学是阐述如何认定犯罪、裁量刑罚的理论体系,刑法是关于犯罪、刑罚的规范的总和。而司法考试所考查的则不仅仅是刑法本身,还包括刑法没有规定但为刑法学所阐述的理论问题,以及根据相关规定、理论而做出的大量刑法司法解释。翻开每年的司法考试试卷,我们会发现,卷二的刑法客观题和卷四的刑法主观题分值总和达到司法考试总分值的20%左右。如此繁多的内容,如此大的比值,让我们可以断定……
发布评论
全部评论
段落信息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直接故意的一般认识内容:(1)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与社会意义;(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3)某些犯罪的故意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只有当行为人认识到客观构成要件事实,同时认识到并无违法性阻却事由时,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否则不能认定故意。

全文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