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协调发展”的正确解读(上)

讲师风采
庞元正
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讲师简介: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系统科学与哲学学会副理事长。
视频简介:
协调发展是党中央在十六大以来对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贯要求。本课程由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原主任庞元正教授从四个方面为我们阐述了“协调发展”,分别是:坚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协调发展需要辩证看待的几个问题;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不协调的主要表现;推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取得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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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现在我们开始讲座,我们这一讲的题目叫协调发展的科学解读。主要是对我们坚持协调发展的问题进行一些深入的思考和讨论。这一讲我们准备讲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坚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第二个问题坚持协调发展需要辩证看待的几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不协调的主要表现。第四个问题推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取得的进展。 一、坚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下面我们从第一个大问题开始谈起,一坚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可以说我们自从建国以来,特别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以来,我们党是重视协调发展的,但是我们说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我们党对协调发展更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可以说协调发展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我们坚持科学发展的一贯要求、基本要求。大家知道十六届三中全会是首次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指出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在提出的最初就明确提出了协调发展的要求。到了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十一五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建议当中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到了十七大,党中央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重要地位、实践要求进行了集中阐述。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十七大报告还进一步指出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经过科学发展的实践,在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当中,中央又提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所以我们看到了协调发展的要求是自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一贯要求,我们应当提高、贯彻、落实、坚持协调发展的自觉性、坚决性。 所以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协调发展是我们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一贯要求。当然同志们对协调发展理解可以说是比较深入的,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认识和分歧。比如说什么是协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到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干部对这个问题争议还是比较大的。落后地区的干部说什么叫协调啊?说现在发展不平衡就是不协调,平衡发展才是协调发展。那么发达地区的干部又有不同的说法,发达地区的同志说中央提出来要实现两个率先,有条件的地区、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也应当努力争取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说我们要率先,那我们怎么能够同步走,怎么能够平衡发展呢?这就要求打破平衡,才能够实现率先发展。因此我们看到在什么是协调发展这个问题上,我们很多干部还有一些思想困惑,特别是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干部往往对此持有争议。我们应当怎样来理解协调呢?我想这里边我们应当根据中央关于协调问题的论述对协调这个概念进行更深入的界定。可以这样说协调发展所说的协调就是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在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发展程度等方面做到比例适当、结构合理、相互促进、良性运行。我们可以把这样一种状态叫协调。 协调我想在这里最关键的就是要做到比例适当、结构合理,只有比例适当、结构合理才能够处于协调状态。有的同志会提出来,比例适当和结构合理与平衡、不平衡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是平衡发展呢?还是非平衡发展呢?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协调发展它本身是平衡与不平衡的统一。比如说我们人都有两只手,我们说两只手要一般长这是平衡,一个胳膊长、一个胳膊短这是不平衡,因此也就不协调了。在这种意义上说所以协调它有平衡要求的一个方面。但是我们也都知道人有十个手指头,那你能够说十个手指头一般长是协调吗?当然我们说十个手指头一般长,一般长是平衡,但是十个手指头要一般长那肯定是不协调了。那么什么是协调啊?就是我们讲的十个手指头要比例适当、结构合理,有长有短。这样才形成一只协调的手,手指头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如果比例不适当,比如说我的中指比二拇指要长出来两倍,那人连拿筷子都拿不起来,它的功能就丧失了,怎么能够做到协调呢?所以从这样一个角度讲我们说协调最主要的是表现为要比例适当、结构合理,它是一种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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