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性课题
大家知道党内民主既是一个老话题又是一个新话题,所以我们说它是一个历史性课题。意思就是如果这个问题能够解决好,不仅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做了一大贡献,甚至在整个国产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我们都是一个伟大的贡献。所以它是一个历史性的课题。
(一)历史的经验
先讲第一个小问题,历史的经验。也就是在中共90多年的历史上,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究竟留下了什么样的财富,什么样的宝贵遗产。第一条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反思我们中国革命的历史,每当我们出现大的失误的时候都跟党内缺少民主相关。比如1927年大革命失败,失败之后反思教训其中有一条大革命后期党的领导人家长制作风比较严重,听不得不同意见。再比如土地革命战争后期我们又遇到了一次重大挫折,总结挫折,总结我们失败的教训其中又有一条党内缺少民主,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容不得不同意见的存在。直到建国后,比如讲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很多人都不理解,执行的很不得力,可是愣就发动起来了,为什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无以阻挡少数人的意志替代全党的意志,说到底都是民主发育不足,所以“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个话是十六大才提出来的。可是这种事实,这种理念应该讲过去就有。
第二个小问题就是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制化,说实话我们过去也不是不讲民主,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也讲民主,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并且1956年党的八大对民主集中制做了很好的规定,可以说今日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究其源头都从过去的党章中可以看到,特别是八大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阐释和规范。可是为什么八大之后不久有一些,就是党的领导人的指导思想的变化轻易的就替代了全党的思想,刚才提到了文化大革命很多的人都不理解,执行的很不得力,在两个很不的情况下愣就发动起来了,个人的素质在这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个人的意志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说到底民主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个人的素质,需要把它法制化、制度化。
可是有了制度我刚才提到,1956年党的八大对民主集中制做了很好的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规定也一样的说不执行就不执行,实质八大确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未经全党讨论便改变了,为什么?它说明民主集中制本身是和权力结构相关的,换言之由于少数人权力太大,民主集中制我们的这些个条文能不能执行,能不能得到忠实的贯彻落实取决于少数人。所谓权力结构说到底就是决策、执行、监督,这些政治资源的配制方式问题,所以民主集中制它取决于权力结构,应该讲这是第三条经验。
第四条经验就是我们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究错机制,可以这么说中国共产党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也有过曲折的时期,当我们工作顺利的时候不觉得纠错有多么重要,因为无错可究。可是当我们出现失误的时候,往往就认识到了究错机制太弱。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大弱点,不仅过去如此,应该讲直到今天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上级监督下级有效但具有滞后性,同级监督相对弱一些,下级监督上级基本不可能。这样的纠错机制没有,就得依赖个人的素质、胆量和勇气去纠错。比如讲党的历史上彭德怀,彭德怀作为一个元帅也曾经有过指点江山意气风发这样辉煌的历史,但是1959年庐山会议仅仅因为给党的领袖写了一封表达不同意见的信,而且就其内容而言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言词稍微激烈了一些,结果就导致成为反党集团,直至文化大革命再次拿出来批斗,这说明光靠个人的素质去纠错,有的时候能够纠正,有的时候不但没有纠正反而形成冤假错案。我们希望未来能有一个健全的纠错机制,不以个人的胆量和勇气纠错,而以一种机制和制度在那里,当我们出现决错失误或出现某种错误的时候能够自动的进行纠正,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
第五条经验就是党内需要有不同意见、平等表达的机制,或者叫做平台、氛围等等。我们说不同意见平等表达说了很多年,但在实践中能够真正做到很不容易。其实前面也提到每次大的挫折中,都和决策听不得不同意见是紧密相关的。所以我想不同意见平等表达绝不仅仅是为表达而表达,其实它是蕴含在决策之中的,蕴含在纠错之中的。可以这么说,不同意见能不能平等表达是判断一个党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数之一。
同时第六条经验就是保障党员权力主体地位,因为政党不是国家,政党本身不是国家权力机构,也不是像自治团体一样有一个群众团体也不是。政党就是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执掌政权,这样一个政治组织,哪怕是你没有执政,但是你试图参与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去,这也是你不执政的一个特点。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是一个政治组织,这个政治组织有纲领,有章程,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样的一个组织中,由于既不是自治团体也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它是基于政治理念,大家一致而自愿结合的组织。自愿结合,一方面放弃了某些权利。比如讲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党作为一个普通党员自愿放弃了党内直接行使权力的权力,这样我可以直接行使党的权力这是不可能的,大部
(一)历史的经验
先讲第一个小问题,历史的经验。也就是在中共90多年的历史上,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究竟留下了什么样的财富,什么样的宝贵遗产。第一条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反思我们中国革命的历史,每当我们出现大的失误的时候都跟党内缺少民主相关。比如1927年大革命失败,失败之后反思教训其中有一条大革命后期党的领导人家长制作风比较严重,听不得不同意见。再比如土地革命战争后期我们又遇到了一次重大挫折,总结挫折,总结我们失败的教训其中又有一条党内缺少民主,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容不得不同意见的存在。直到建国后,比如讲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很多人都不理解,执行的很不得力,可是愣就发动起来了,为什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无以阻挡少数人的意志替代全党的意志,说到底都是民主发育不足,所以“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个话是十六大才提出来的。可是这种事实,这种理念应该讲过去就有。
第二个小问题就是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制化,说实话我们过去也不是不讲民主,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也讲民主,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并且1956年党的八大对民主集中制做了很好的规定,可以说今日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究其源头都从过去的党章中可以看到,特别是八大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阐释和规范。可是为什么八大之后不久有一些,就是党的领导人的指导思想的变化轻易的就替代了全党的思想,刚才提到了文化大革命很多的人都不理解,执行的很不得力,在两个很不的情况下愣就发动起来了,个人的素质在这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个人的意志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说到底民主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个人的素质,需要把它法制化、制度化。
可是有了制度我刚才提到,1956年党的八大对民主集中制做了很好的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规定也一样的说不执行就不执行,实质八大确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未经全党讨论便改变了,为什么?它说明民主集中制本身是和权力结构相关的,换言之由于少数人权力太大,民主集中制我们的这些个条文能不能执行,能不能得到忠实的贯彻落实取决于少数人。所谓权力结构说到底就是决策、执行、监督,这些政治资源的配制方式问题,所以民主集中制它取决于权力结构,应该讲这是第三条经验。
第四条经验就是我们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究错机制,可以这么说中国共产党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也有过曲折的时期,当我们工作顺利的时候不觉得纠错有多么重要,因为无错可究。可是当我们出现失误的时候,往往就认识到了究错机制太弱。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大弱点,不仅过去如此,应该讲直到今天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上级监督下级有效但具有滞后性,同级监督相对弱一些,下级监督上级基本不可能。这样的纠错机制没有,就得依赖个人的素质、胆量和勇气去纠错。比如讲党的历史上彭德怀,彭德怀作为一个元帅也曾经有过指点江山意气风发这样辉煌的历史,但是1959年庐山会议仅仅因为给党的领袖写了一封表达不同意见的信,而且就其内容而言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言词稍微激烈了一些,结果就导致成为反党集团,直至文化大革命再次拿出来批斗,这说明光靠个人的素质去纠错,有的时候能够纠正,有的时候不但没有纠正反而形成冤假错案。我们希望未来能有一个健全的纠错机制,不以个人的胆量和勇气纠错,而以一种机制和制度在那里,当我们出现决错失误或出现某种错误的时候能够自动的进行纠正,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
第五条经验就是党内需要有不同意见、平等表达的机制,或者叫做平台、氛围等等。我们说不同意见平等表达说了很多年,但在实践中能够真正做到很不容易。其实前面也提到每次大的挫折中,都和决策听不得不同意见是紧密相关的。所以我想不同意见平等表达绝不仅仅是为表达而表达,其实它是蕴含在决策之中的,蕴含在纠错之中的。可以这么说,不同意见能不能平等表达是判断一个党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数之一。
同时第六条经验就是保障党员权力主体地位,因为政党不是国家,政党本身不是国家权力机构,也不是像自治团体一样有一个群众团体也不是。政党就是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去执掌政权,这样一个政治组织,哪怕是你没有执政,但是你试图参与到权力运行过程中去,这也是你不执政的一个特点。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是一个政治组织,这个政治组织有纲领,有章程,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样的一个组织中,由于既不是自治团体也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它是基于政治理念,大家一致而自愿结合的组织。自愿结合,一方面放弃了某些权利。比如讲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党作为一个普通党员自愿放弃了党内直接行使权力的权力,这样我可以直接行使党的权力这是不可能的,大部分人是有自知之明的,我放弃了我让给别人。但是我在让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合法性的体现,那就是选举。这就叫权力主体地位。再比如讲我虽然不是直接决策者但是我有权利参与决策,我就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因为我们是自愿结合的。我让度了一部分权力,但是我还有更多的权力没
(二)时代特征
这样的一个老话题在今天又遇到了新的时代考验,具备了新的时代特征,所以第二个小问题就是时代特征。它具备什么样的时代特征呢?也就是说它遇到了什么样的需求要拓展它的内涵,它的意义具备哪些。我想首先就是我们发展的整体性决定了党内民主比过去更为迫切,谁都明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一大特点。在这种不平衡中一方面经济和政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不平衡的程度,经济体制改革改了这么多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起来了,政治体制也有了一定的改革,比如讲人民公社谁都知道,人民公社的解体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发端,可是人民公社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1958年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就明确的写着,人民公社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权,还是社会管理单位,它是三者合一的单位,党政军民学全部囊括在内了。它的解体才有了今日的乡镇政权,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政治体制改革从人民公社解体就开始了,包括90年代国企改制,过去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是政治核心,参与决策。所以我们讲这里面也蕴含着政治体制的改革,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完全改好。和经济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非常清晰,这一步哪年哪一步是非常明确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长远目标很清楚,终极目标就是实现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的三个优越性,经济上创造比西方发达国家更高的生产力,政治上创造比西方发达国家更高、更切实际的民主,然后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这三条就是1980年邓小平提出来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的三个方面的体现,终极目标就是真正的实现这三个方面的优越性。长远目标就是十三大政治报告明确说的建立一个高度民主,法制健全、充满活力的体制,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现阶段的目标我认为还不是非常清晰。十三大提出了七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作为一个政策的连续性有的实现了,比如讲建立公务员队伍我们已经实现,有的是半实现,有的中途发生了变化。而我们到今天为止梳理的还不够全面。究竟怎么改,近期目标还不是很清楚,另外社会层面和经济政治也有一定的差距。
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导致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这么说,社会各阶层由于自己的利益关系,由于利益关系的复杂,导致利益诉求多元。由此又产生一个问题,利益诉求多元它可以上升为政治上的诉求,比如各地爆发的大规模的白领集体散步事件,很多都是出于环境安全。一些化工项目、磁悬浮项目,反对建垃圾焚烧厂。一直到今年,前不久才发生的石舫重金属项目。其中一个造纸企业因排污问题爆发了大规模的事件。当然这里有区别,大中城市集体散步相对温和。我发现越往下走,到了县里面有的时候群体性事件会走向极端,打砸抢。这里面会出现双输的局面,比如讲有一个县里建一个重金属项目,开工仪式、奠基仪式都搞了,结果上万的人走上了街头,强烈反对最后政府被迫宣布永不再建,政府的颜面可以说是丧失殆尽。我倒是认为这个事本来是可以双赢的,建在县里面,每年的财政收入可以增加几百亿,老百姓可以解决三千多的就业岗位,但是现在非常遗憾,老百姓最后走了极端,有一些人打砸抢,你就肯定被抓,抓了二十几个人,而政府这一方面又永不再建,等于是双输。反思这个过程就是决策中缺少民主,其实决策这提出来了,你可以全民参与讨论,讨论的过程就是叫做思想工作沟通过程。其实所有的化工项目、重金属项目都有一定的污染,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性手段,把它控制在风险可控,达到一个风险可控的程度就不会对环境形成多么大的危害。要在这个过程中给老百姓参与的机会,我们就可以充分的做工作,充分的沟通。所以,当地政府在反思的时候也讲到这一条,就是缺少沟通,沟通的过程就是民主的沟通过程。什么叫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其实它就蕴含在每一个具体的决策之中。并且有一些就直接上升为民主诉求。刚才如果说是因为环境安全,反馈到政府层面它就有老百姓并没有直接提出的政治诉求,只不过我们反思的时候政治上应该转变执政和决策方式。
但是有一些事件就直接提出政治诉求来了,比如讲各地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有一些国有林场也受到牵连,人家就明确提出要求知情权,要求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这就是直接的政治上的诉求,虽然他的终极原因还是利益,但是知情权是典型的政治上的基本权利。我们不得不承认工人的要求既合理又合法,虽然搞群体性事件这个形式不太好,但人家的要求恰恰符合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工会法都有规定,就是和职工利益相关的事,像国企改制这种事,都得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虽然表决通过这个词用的并不合适,但是这个意思是很明显的。而我们做决策的时候该走的程序没走,应该走的法律程序没走就谈不上依法执政,所以在社会利益多元化这样一个时代下,不得不说民主沟通方式、民主决策方式、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换言之它可以直接上升为政治诉求。还有今年爆发的广州乌坎
(三)政党格局变动的考验
所以第三个小问题定位于政党格局变动带来了重大的考验,我们知道前苏共,中国共产党的建设,邓小平曾经说过主要来自苏联。前苏联,来自前苏共,这是邓小平讲的,主要从它那来,事实上也是如此。我们的党章最早的时候也是从苏共党章那复制过来的。所以讲我们的民主集中制也是接受了当年列宁的思想,可是苏共的问题在哪呢?苏共垮台了,它里面的教训,比如党内有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比如指导思想的僵化,但是民主集中制的异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同志说老师您别扯多,就一条党内有既得利益必垮无疑,当然必垮无疑,但是如果他有真正的一个民主集中制,它真的做到为就可以把少数,就是搞既得利益集团可以防止,但是它没有,民主集中制异化。异化到哪里去呢?比如列宁思想里面,其实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党的领袖集团实行集体领导,但是列宁去世以后斯大林演变为个人专断,列宁是通过政治局委员之间的分工对外,列宁管苏维埃,布哈林管军事,斯大林管党务,所以对外大家一看是个集体领导,但是后来斯大林把所有的职务一个人全兼了,从此没有任何人能够制约得了他。
再比如讲权力结构方面高度集中,列宁在世的时候曾经设想党的检察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代表大会负责,而且检察委员会可以列席各级党部,直至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中央政治局必须提前48小时把文件转递给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可以列席会议,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我们过去一讲课一讲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中国同志最担忧的是谁来制约检察委员会呢?权力这么大。列宁的思路是你没有表决权这是一种制约,另外检察委员会的所有决议必须经过同级党部签署才能够生效,这就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发生争议两家开联席会议解决,或者开代表大会解决,既然开代表大会解决,代表大会就得是一种常设型机构,其实是一种党的领导体制的重大变化。但是非常遗憾,列宁执政六年就去世了,这些问题没有能够真正解决好,而后来斯大林把它改了。只监督下级,等于检察委员会只监督下级是否执行了中央和上级的决议,而同级监督的功能就基本削弱了,就基本没有了。我们可以这样说,监督上级是否执行中央和上级的决议当然很重要,但是依此类推到了最高层没有任何人能够监督得了斯大林。
另外,职务终身制改革开放前也是从前苏共传承下来的,就是职务终身制跟任期制相比两者都有问题。任期制它的问题就是容易形成短期行为,而终身制它的弊病更大,第一它是党和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领导人的素质上,他要发生变化那你就惨了,他不发生变化就是大家的福气,老百姓讲的大家的福气,所以这一条在政治上是靠不住的,多年前列宁在论目标派的转换中就提到过。如果我们把希望寄托在个别英雄人物的政治素质上,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所以终身制的第一条危害就是这个,第二条就是形成老人政治,缺少活力,导致政局不稳,这都是终身制的弊病,所以任期制和终身制相比虽然都有问题,但是两者相权取其轻,任期制的危害小于终身制。
当然我们也不是说任期制就是完美无缺,连西方学者都讲了民主没什么好处,它的最大好处就是选上一个昏君过几年还可以把它换下来,而专制的最大坏处就是上去一个暴君他不死不退你拿他没办法。另外党内压制不同意见,这是前苏共的一个惨痛的教训,斯大林时期就是如此。有的政治局委员到科林木林宫去开会都得心情沉痛的跟家人告别,因为你能活着去开会,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所以毛泽东当年曾经说过这样的话,1956年毛泽东讲斯大林连有的封建开明君主都不如,有的封建开明君主还能听得进不同意见。而斯大林动不动就杀人,今天杀一个,明天杀一个。这个评价还是比较准确的,在苏共的后期它的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个专有名词叫厨房文化,什么意思?就是大家在公开场合下是不可能说真话的,来了三五好友,大家在厨房里面大家喝茶聊天,因为他的住房结构跟我们不一样,他的厨房很大很漂亮,就在厨房里面接待客人,在餐桌上喝茶聊天,最后就在餐桌上诞生了最早的反对党,在餐桌上产生了最早的反对派,这就是压制不同意见带来的最大恶果。
另外历届苏共领导走了一条循环之路,什么意思?斯大林之后上来一个领导说前任领导不民主,发誓赌咒的要自己搞民主,可是搞不了多久自己又回归到独断专行的老路上来。这说明什么?这就不是哪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而是一种体制问题。所以这些惨痛的教训需要我们汲取,当然苏共解体之后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尤其是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包括我们国内也有人说民主集中制过时了,民主集中制就是专制论等等,特别是搞市场经济,认为它和市场经济精神是相悖的等等。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一种误解,就是把民主集中制认为它的重心是集中,而且这个集中不是一般的集中,可以说是一种集权,把民主集中制等同于集权。其实按照列宁原本的思想,按照我们的理解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应该讲作为一个政治生活本身其实是它的精神实质是民主,但是我们作为组织
二、党内民主内涵与发展现状
(一)党内民主基本含义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党内民主的内涵与发展现状,这里第一个小问题先讲党内民主的基本含义,我们知道什么叫民主,全世界五花八门有多种多样的解读。我想我们作为一个党不好随便把某个学者的观点就拿来当做党的指导思想,当做党的指导思想得大多数人同意。回过头来看我们自己的资源库里面是怎么讲的,列宁说民主意味着平等,刘少奇说民主的精神实质就是平等,但是我要解释的就是精神实质平等指的是一种价值趋向平等,就是我做得事、我的制度设计它体现了某种理念,这个理念其实就是平等。它可以外化为法权意义上的平等,就是通过制度、法律来体现你的平等,但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这里面是有很大差别的。我举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年满45岁以上的公民,就是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可以当国家主席。但是大家都明白,国家主席只能由一个人来当,有两个就说不定产生矛盾,这是一种管理的需要,就是任何政治统治都得通过管理来实现。管理人类到目前为止大家都说扁平式管理好,但是对于一个巨大的政治体而言,它都只能通过金字塔型的管理来实现,越往上走职位越少,所以只能由一个人来当。我们大多数人是有自知之明的,那也没有兴趣来专门干这个事,我就把我的权力让度出去吧。所以因为我不可能去当国家主席,我就让,这个让度的形式就是选举,所以选举就是我把我的权力让给你的一种合法的体现。
我们也可以看到民主制度它的逻辑起点就发端于这种精神实质平等做不到,所以我才有了民主制度,我先选先把我的权力让给你,县以下直接选,县以上间接选,就是间接了好多轮,最后间接出一个大多数人都不认识的人当了国家主席,我们还得承认它是法定的程序选出来的,我们必须服从他,这就叫做法理性认同,就这么产生的。那选上一个人以后也许他的素质会发生变化,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也有可能出现,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就强烈的要求进行监督,我们要求有知情权,我们要求参与决策,我们甚至可以说全部的民主制度它的逻辑起点都发端于这种精神实质平等而事实上做不到,这就是一个悖论。那有的同志说那你讲的民主有什么意义?能不能有一天真的做到事实上平等?不是不可以的。列宁就讲过有一天事实上平等了,民主制度本身也就消亡了。大家想一想有没有道理?等我们所有的人都可以直接行使权利了,选举不必要了,参与决策也无所谓了,因为你本身就从事权力运作,再比如讲监督,监督来监督去最后都是自己监督自己,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所以当民主的精神实质在事实上实现的时候,国家也就消亡了,民主制度也就消亡了。我们今天研究民主不是为了论证哪一天彻底实现它的精神实质,而是为了论证在当下如何更好的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保护少数人合理合法的利益,仅此而已,民主作为一个统治形式反映的是什么?有的翻译成人民的统治,有的翻译成反映多数人的统治,但不管怎么说,就是最低限度得反映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仅仅是反映,决不意味着多数人直接执政,因为多数人直接执政的这种状态其实就是卢梭所说的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很难有。他认为这违背了自然秩序,我认为卢梭说的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说人类社会,我们看自然界,凡属群居性动物,它的头都只有一个,狼群、羊群和猴群都是如此。我曾经看到一篇文章,是美国的科学家写的,叫蚂蚁现象,讲的是蚂蚁群体中有少数体格健壮的大蚂蚁,但是它很懒惰,什么活都不干。广大的小蚂蚁忙忙碌碌,搬运食物回来还得孝敬大蚂蚁吃。后来科学家做实验,斩断了这个群体的全部食物链条,看它们怎么办,结果发现广大的小蚂蚁顿时慌乱起来,无须乱转不知道干什么好了,而平时很懒惰的大蚂蚁们突然间离开了群体,单独行动,表现的非常积极,一点都不懒了。科学家们终于发现,这些人是干吗的呢?这些蚂蚁是干吗的?就是寻找食物来源,寻找水源去了,当他们找到之后不知道以什么方式通知了这些小蚂蚁,方才还在无序乱转的小蚂蚁,转眼间又有序的排着队,浩浩荡荡搬运食物去了。科学家们终于明白,这少数的懒蚁就是这个群体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者。
我就讲动物群体它的生存秩序决定了如此,人类社会同样如此,只不过人类社会的理性化程度更高一些。我尊重多数人的利益,还保护少数人合理合法的利益。顺便解释一下,因为很多人私下里问我,就是为什么少数人还要保护,因为少数人有他的合法利益,比如讲有一个同事他父母所在村就真实的发生过一件事情,这个村只有两家外姓人,结果全村大家都知道那家的家族势力是非常强的,开大会剥夺了这两家外姓人分配土地的权利,要把这两家外姓人驱逐出村,这完全是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的,这两家外姓人也有他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矫正这个村的做法,这就说明什么?少数人也有他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而且还说明这种利益和方式你得通过,就是这种民主的方式需要有科学的制度来保障,
(一)党内民主基本含义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党内民主的内涵与发展现状,这里第一个小问题先讲党内民主的基本含义,我们知道什么叫民主,全世界五花八门有多种多样的解读。我想我们作为一个党不好随便把某个学者的观点就拿来当做党的指导思想,当做党的指导思想得大多数人同意。回过头来看我们自己的资源库里面是怎么讲的,列宁说民主意味着平等,刘少奇说民主的精神实质就是平等,但是我要解释的就是精神实质平等指的是一种价值趋向平等,就是我做得事、我的制度设计它体现了某种理念,这个理念其实就是平等。它可以外化为法权意义上的平等,就是通过制度、法律来体现你的平等,但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这里面是有很大差别的。我举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年满45岁以上的公民,就是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可以当国家主席。但是大家都明白,国家主席只能由一个人来当,有两个就说不定产生矛盾,这是一种管理的需要,就是任何政治统治都得通过管理来实现。管理人类到目前为止大家都说扁平式管理好,但是对于一个巨大的政治体而言,它都只能通过金字塔型的管理来实现,越往上走职位越少,所以只能由一个人来当。我们大多数人是有自知之明的,那也没有兴趣来专门干这个事,我就把我的权力让度出去吧。所以因为我不可能去当国家主席,我就让,这个让度的形式就是选举,所以选举就是我把我的权力让给你的一种合法的体现。
我们也可以看到民主制度它的逻辑起点就发端于这种精神实质平等做不到,所以我才有了民主制度,我先选先把我的权力让给你,县以下直接选,县以上间接选,就是间接了好多轮,最后间接出一个大多数人都不认识的人当了国家主席,我们还得承认它是法定的程序选出来的,我们必须服从他,这就叫做法理性认同,就这么产生的。那选上一个人以后也许他的素质会发生变化,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也有可能出现,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就强烈的要求进行监督,我们要求有知情权,我们要求参与决策,我们甚至可以说全部的民主制度它的逻辑起点都发端于这种精神实质平等而事实上做不到,这就是一个悖论。那有的同志说那你讲的民主有什么意义?能不能有一天真的做到事实上平等?不是不可以的。列宁就讲过有一天事实上平等了,民主制度本身也就消亡了。大家想一想有没有道理?等我们所有的人都可以直接行使权利了,选举不必要了,参与决策也无所谓了,因为你本身就从事权力运作,再比如讲监督,监督来监督去最后都是自己监督自己,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所以当民主的精神实质在事实上实现的时候,国家也就消亡了,民主制度也就消亡了。我们今天研究民主不是为了论证哪一天彻底实现它的精神实质,而是为了论证在当下如何更好的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保护少数人合理合法的利益,仅此而已,民主作为一个统治形式反映的是什么?有的翻译成人民的统治,有的翻译成反映多数人的统治,但不管怎么说,就是最低限度得反映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仅仅是反映,决不意味着多数人直接执政,因为多数人直接执政的这种状态其实就是卢梭所说的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很难有。他认为这违背了自然秩序,我认为卢梭说的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要说人类社会,我们看自然界,凡属群居性动物,它的头都只有一个,狼群、羊群和猴群都是如此。我曾经看到一篇文章,是美国的科学家写的,叫蚂蚁现象,讲的是蚂蚁群体中有少数体格健壮的大蚂蚁,但是它很懒惰,什么活都不干。广大的小蚂蚁忙忙碌碌,搬运食物回来还得孝敬大蚂蚁吃。后来科学家做实验,斩断了这个群体的全部食物链条,看它们怎么办,结果发现广大的小蚂蚁顿时慌乱起来,无须乱转不知道干什么好了,而平时很懒惰的大蚂蚁们突然间离开了群体,单独行动,表现的非常积极,一点都不懒了。科学家们终于发现,这些人是干吗的呢?这些蚂蚁是干吗的?就是寻找食物来源,寻找水源去了,当他们找到之后不知道以什么方式通知了这些小蚂蚁,方才还在无序乱转的小蚂蚁,转眼间又有序的排着队,浩浩荡荡搬运食物去了。科学家们终于明白,这少数的懒蚁就是这个群体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者。
我就讲动物群体它的生存秩序决定了如此,人类社会同样如此,只不过人类社会的理性化程度更高一些。我尊重多数人的利益,还保护少数人合理合法的利益。顺便解释一下,因为很多人私下里问我,就是为什么少数人还要保护,因为少数人有他的合法利益,比如讲有一个同事他父母所在村就真实的发生过一件事情,这个村只有两家外姓人,结果全村大家都知道那家的家族势力是非常强的,开大会剥夺了这两家外姓人分配土地的权利,要把这两家外姓人驱逐出村,这完全是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的,这两家外姓人也有他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矫正这个村的做法,这就说明什么?少数人也有他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而且还说明这种利益和方式你得通过,就是这种民主的方式需要有科学的制度来保障,由法制来保障。另外民主的表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