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及其限制(下)

讲师风采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讲师简介: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
视频简介:
吴思先生从潜规则到血酬定律都隐含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怎么看待我们这个国家的历史,尤其是政治史。这样一个政治的历史似乎充满了丛林规则,或者说用他的名词叫“血酬定律”,似乎并没有非常严格的一种法律的准则去对各种权利进行限制。吴思先生对中国的历史作出了不一样的解说,这跟我们过去官方的教科书里面的解说非常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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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信息
  我们民主选取的领导人更可能为下边的人负责,为我们选民负责,因为他们是我们选出来的,民主选出来的领导人只有在更加强大的合法性的根基,美国这个国家200多年来他的军队不可为不壮大,他的军队世界头号强大的军队,但是你从来没有发现哪几个将军冲到白宫里面,说老实话冲到白宫里面很简单,一个排的兵力就差不多把里面的问题解决掉,然后总统乖乖下台,新政府宣布上台,从来没有过,是什么因素,阻碍了这些将军人去做这样的事情,或者说阻碍了卡扎菲上校在美国做那样的事情,我相信民主在背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民主能够建立良好的秩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甚至下了台的领导人在民主国家里面也比其他的非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幸福得多,下了台以后他就恢复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回到自己的朋友中间。当然,到处做演讲,他演讲的,你像克林顿这样的人出来演讲一次,中国五粮液还是哪个公司,请特来做演讲,一次给25万美元他才讲一场,那个演讲费比吴思老师的出场费高多了。他不要去说非民主国家里面,你知道最高领导人如果提前下来了基本上或者说被软禁了,或者说被枪毙了,没有自由了。这是民主的逻辑非常重要的一点,但是,我觉得吴思老师他会说始终大一统对于秩序非常重要,是不是你说有一个限定性的条件,那是在从前的历史环境下,在中国相对与世隔绝并且没有民主意识的这样一个时代,大一统确实有助于秩序的形成,老百姓也的确有一点,我们中国老百姓似乎有一种把联邦视为分裂的一个容易犯的一个观念性的错误。联邦制度不是分裂制度,你不能说联邦制是分裂制,相反单一制有时候经常是分裂状态。我自己研究法律,我觉得美国人立国之初的时候联邦制度下面有什么样的规则必须由联邦去建立,什么样的规则必须给州,因为州是自治的,美国有51套法律体系,50个州各有自己的一套刑法民法各种法律体系,联邦又有一套法律体系,所以他是51套的法律体系,听起来非常的乱。但是,你知道正是因为尊重地方的自治,所以要考虑到,哪些规则必须由联邦来去制定,比如说贸易条款,涉及到贸易问题,不允许地方立法,因为地方制定法律贸易的话,贸易可能就会形成贸易壁垒,必须打破这个壁垒。比方说,有一些个案件,必须要由联邦法律去管辖而不是州法院管辖,联邦法院管辖什么样的案件,多州的,交叉州的公民的案件,纽约州和加尼福尼亚州老百姓要打官司,两个企业要打官司,就不能由纽约州的法院或者是加尼福尼亚的法院去管辖,而是由联邦法院去管辖。你会发现,正是因为联邦考虑到既尊重地方自治又追求规则统一的这样一个状态,所以,联邦并不是分裂,联邦制并没有那么可怕。相反如果事事追求大一统,我们记过是怎样的,中国老百姓打官司,好家伙,打官司就跟球队踢球一样,有主客场的差异,在主场里面打官司,这个小子你从云南来,你想跟我较劲,我告诉你法院院长都是我哥们,然后,什么事都能摆平。但是,你不能到云南去打官司,你到了云南,你是客场,四面都是机关枪,我们制度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好像我们假定的规则只要一起适用规则就能够统一,情况恰好相反。所以,在大一统的情况下往往是缺乏秩序的,这不过是古代人的时候我们没有想象力,西边的高山阻隔,东边的大海汪洋,我们没法想象新型的社会秩序模式,我这样的理解对吗?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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