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与政治现代性(五)

讲师风采
吕勇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
讲师简介:
吕勇,曾先后攻读法学、哲学专业,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获哲学博士。研究领域:政治哲学,当代社会理论,学术兴趣在于试图重构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及其理论。
视频简介:
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里面,一党专政的行为模式逐渐被转向市场化,这其中的原因吕勇博士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这样一种行为模式下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成为了一种自发的动员力量,因此不断激化的利益博弈就越发的需要规则、需要制约,所以程序的正义行也就成为了必然要实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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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再来看一下如果讲到理性的话,理性它还有一种叫做公共理性的问题。我们应该都知道私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划分是现代社会分化的一个必然要求。社会的分化实际上我认为它有两种,一个是社会本身的去媚,这样一种去媚就意味着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就意味着社会从神学的宰制当中分离出来了。另外一种分离指的是社会以国家的分离,也就是说在私领域和公共领域相分离这样一个基础上来确保社会本身的一种独立性。这是现代社会分化的两个方面。 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国家包括学术界很多理论事实上都奠基在国家与社会分化的基础之上的,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解,是我们目前很多理论的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在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国内的学术界一直都在讨论市民社会理论,主要是以邓正来为代表的这样的一批人,在“八九”事件之后,人们就认为我们的国家权力太大了,试图通过建构一个市民社会来缓冲国家对个人的控制,所以说在“八九”事件之后,国内的学术界纷纷引进市民社会理论来重新的讨论中国问题。事实上市民社会理论有两种,我们目前所理解的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是有两种,一种是以洛克为代表的叫做市民社会先于国家的这样一套理论。我们都知道以洛克为代表的叫做社会契约论,也就是说国家的存在是由于人们在原初社会里面放弃各自的权利来组成国家。另外关于市民社会一套理论是黑格尔这样的理解。因此叫做国家高于市民社会,西方市民社会两个最基本的框架。 我们国内学术界也在反思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我们现在的很多理论,包括公共性理论也好,公民社会理论也好,都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理论这样一个观点之上的。这是国家与社会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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