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 守法 用法 推进依法治理(五)

讲师风采
姜小川
讲师简介:
姜小川,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北京市高校优秀骨干教师,中国犯罪学会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军事法学会理事。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82年起,先后在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
视频简介:
当代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依照法律法规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必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法守法用法。关注国情,反思中国法制历史,完备中国法制体系,提高中国国民素质,对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推进国家的依法治理。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姜小川就以上几个方面为我们做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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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注现实社会中依法治理的一些社会现象 1、关注国情 第一点中国的国情,现在要城市化,中国究竟是农业国还是城市化了,以前一直讲我国是农业国,今天要城市化。这两种性质不一样,确立的治理方式就不一样,所以这个定位要清楚。 第二点中国是人际社会,关系社会,人情社会,法治的难度非常大。遇到法律的事,一定是找关系托人,不会翻看法律,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第三点中国的法治时间短,人治历史长,人治的观念根深蒂固,他对后代的影响很深,武汉大学一女生考到香港当博士,她担心有一门课考试过不了,就跟老师打电话,请老师帮一帮他,按照潜规则给老师信箱放了两万块钱。在中国从小看的父母都是这么做的,社会都是这样做的,但是没有想到这个老师把她告到法院,她忘记了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虽然一国但是两治。所以这些东西潜移默化对后代都有影响,最终违法了。 第四点法治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不能因为法治非常美好就急于求成,但是也不能说早着呢,这一代都得增砖添瓦,否则路程永远接不上,这是第一个国情的问题。 2、司法机关要注意依法办事 举一个北京的例子,北京的二环、三环、四环除了三条或者四条正常的行车带,旁边都有紧急停车带,在紧急停车带上经常有军车在跑,或是武警的车,或是公安的车。老百姓想他们是特权,尤其是有一些车后面还背着两行字,“树军车良好形象,做遵章守纪模范”。警察纠正违章,开着摩托车在自行车道上逆行,纠正违章也不能带头先违法。这些现象很多,所以大家都习惯了,不以为然,警车闪着灯是不是执行公务,还是有饭局,为什么都不让,这种现象怎么形成的?警车拉警笛闪警灯,一定是有急事,大家应该都让一让,为什么都不让?国外有现象令人感受很深,街上警车闪警灯警笛一天大概最多见过两次,也是国家的首都。但是三、五分钟一个救护车,拉着警报所有车都让。看那种状况,就感觉我国警车街上挺多,救护车不如国外多。例如村民老百姓问警察你们凭什么抓人,手续也没有就抓人,警察说难道抓人还需要手续吗。类似这样的事一定不能说穿了警服开着警车就是凭据,还要盖章,纸上写清楚原因,人押到哪儿了,抓走了要通知家属,要依法办事,否则执行得再对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 3、警惕以个种特权思想对法治的破坏。 北京街上探头非常多,违章的警车罚款了没有,应该给老百姓公布,就类似这样的问题,那也是特权,例如军车,警车这种特权要警惕,这些做法对法治是一种破坏。例如毛泽东曾经说“工业学大寨,全国学大庆,全国学人民解放军”,而警车在应急道上跑就不好解释了。 4、关注社会上一些与法治不合拍的做法对民众的引导。 深圳机场有一女清洁工打扫卫生的时候拣了一个纸盒子,里面装了一盒金首饰,当时拿回家,案发后,警察把金首饰收走了,一开始说是盗窃罪,羁押一年以后检察院说不构成盗窃罪,构成侵占罪,后面又补充一句,侵占罪是自述案件,要被害人起诉。结果被害人说从来没有想着起诉谁,只是想着把自己东西拿回来就完了。检察院盗窃罪不够,就应该放人,至于是不是侵占罪,是不是应该起诉,这不需要启发。实际的主导思想是一定要治罪,这种理念已经形成了。广东有一个许霆的案件,在取款机上取钱,取少出的多,出一千块钱只扣一块钱,自己卡上大概170多块钱,取了17万,案发后按盗窃金融机构罪判无期,网民反对,改判五年,网民又反对,事根本没有变,从无期到五年,标准何在。这根本不涉及犯罪的事,就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但这些问题之所以会形成,这些不合拍的做法对民众的引导很重要,因为民众看到这样的事就知道以后怎么办了。 5、要注意从现政上解决现有体制的问题。 例如今天地方财政,土地财政的问题,地方财政主要就是卖地,类似这样的问题从宪法宪政怎么解决,再例如就这样的问题在实践中间有的领导干部就问,我是主管市里法治的副市长,其中公安就归我管,现在公安局长是常委,应该我领导他还是他领导我。体制的问题已经违反了宪政,这些问题要注意,从宪政的体制上来解决。 6、依法治理要有一定的阵地和场所。 这方面的阵地和场所现在虽然有一些,但是没有利用充分,或者说有一些地方提供充分,例如北京某个很有影响的报社,每天大版面的报纸多的时候一天出100版,小报一天出七八十版很正常。大报多的时候一天出100版,少的时候也出十几版,每天必有四版是介绍体育文艺界明星的事,谁和谁好了,谁和谁结婚了,谁生孩子等等都在上面报道,没有见过报纸用一版每天固定刊登法治相关的东西,还有常识、典型的案例、历史上的典故,这些要有一定的阵地,登一些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东西,渐渐的就对这些感兴趣了。否则只是在固定的场所,就很有限。充分发挥大众容易接受、容易看到的媒体,这些阵地和场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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