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法规(上)

讲师风采
宋洪远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讲师简介: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荣获"科学中国人"称号,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曾参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是近五年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之一。承担……
视频简介:
我国农业法立法目的,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第二,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第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即“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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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一讲我想就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实用人才应该掌握了了解的一些农村政策法规知识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我想主要分两个问题给大家做一个讲解,第一个问题介绍一下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些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和出台实施的一些主要的政策文件。大家知道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这样一个重大部署。 从新理念来看,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升华。首先是在党的十六大之后召开了第一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到2006年,新农村建设省部级专题研究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又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把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大家的共同认识、共同行动。 第二个理念的提出是指导方针的转变。首先在2002年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对三农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也就是对农业、农村、农民多给予、少索取、放开搞活。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明确提出了两个取向的重要判断。在此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又明确提出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方针。 第三个理念的变化就是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的创新。首先在党的十六大上,我们明确提出要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样一个要求。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我们就把一个统筹扩展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我们又进一步提升为科学发展观。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党的十七大,我们又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农业和农村又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深刻总结三十年农村改革经验和发展成就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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