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案例解析(五)

讲师风采
王伟国
讲师简介:
王伟国,现为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研究一处处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法学博士,曾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十余年、借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八个月。
视频简介:
本课程由中国法学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伟国,以案例解析的方式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要讲述了三个方面: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生了食品安全法;二、食品安全法吸取了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三、《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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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遏制当前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多发的势头,国务院还专门召开了一些专项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滥用专项整治工作。 各个省市区在食品安全治理也有一些探索,包括在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召回制度,提高可追溯能力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于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的问题也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 3、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预警能力有所增强。目前应该说我们国家已经组建了食品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在全国的范围内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下,地方政府落实这些风险检测预警制度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很多的省区市也建立了对化学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食源性致病菌以及食源性疾病症状检测数据库开展了对本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新形势的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机制。 4、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进展。国务院2009年7月20号就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食安办组织修订了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且于2011年10月5日也修订完毕,有关部门清理修订和制定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如说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公布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食品安全风险监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条件的规章制度。目前,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办法正在制定。 同时,加强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建立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批体系。各个省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使《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更加细化,便于实施。以上是落实《食品安全法》的一些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 (二)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诚信道德低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使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体制调整尚未完全到位,某些职责分工不明确,造成一些环节监管缺失。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使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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