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科学有效的深入开展防治腐败的斗争……

讲师风采
李良栋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讲师简介:
1989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铁道部党校锦州分校、中央党校研究所、中央党校办公厅、中央党校政法部工作。现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哲……
视频简介: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就新形势下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又一次做出了精心的规划和部署,深入开展防治腐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全党要把防治腐败斗争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目前防治腐败工作还面临许多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李良栋从几个方面为我们做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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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人民群众最直接不满的这些案件,一旦核实确有问题就迅速立案,迅速督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建立健全防治腐败体系 在防的问题上要建立健全防治腐败体系也是非常重要的。近平代表党中央指出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利,与此同时,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更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特别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利,任何人行使权利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在当代中国,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防治和惩治腐败确实要把预防和惩治统一和结合起来,惩治一般都是事后的,就是问题出现了,铁案如山必须惩处依照党的纪律依照法律办事,而另一方面恐怕最重要的就是预防腐败,就使这个权利不至于走向它的反面,权利谋私的机会几乎没有或者很小,这恐怕是我们在开展防治腐败的斗争中必须重视,而且应该抓紧解决好的问题,我们说三权分立,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因为它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三权分立在美国是有效的,它立法,行政,立法三个平行设置,彼此达到了有效的制约,但是其实在美国行政仍然是优先和突出的,那两个权利跟行政权利比还是相对比较弱的,但即便如此美国的三权分立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实现了权利制约,防止了权利异化,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确实得到了相互制约的作用。但是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国情,它在美国是好东西,它拿到中国来就不是好东西,为什么不行,我们是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从理论设计上看,从法律追求上说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具有极强的政治权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了各级政府和各级司法机关,各级政府和各级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的政治平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当然由于现有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具体运行制度、机制和操作程序各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优势功能还没有发挥出来,所以我们才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下,不断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个格局就使得美国的三权分立不能简单的照抄照搬到中国来,因为三权分立是立法行政司法三者平行设置彼此才能有效制约,三权分立一拿来,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就下降了,就要和行政,司法平行,我们现在理论上高高在上,法律说它具有应该无上的权威,人民当家作主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我们还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完善这个制度,如果这个人民代表大会地位一下降,跟行政司法平行,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的价值追求就要发生扭曲,这个制度平台就要发生善变,所以我们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不搞西方式的三权分立,但是三权分立后面的理念原则,权利必须科学设置,彼此应该有效制约,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我们应该研究,应该借鉴。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面临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监督有余而制约不足,你看我们现在事后的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这个方面应该说渠道很多,一个问题出现了以后可以说多管齐下,但是对权利的制约呢,就是权利在运行的时候就要对它进行制约,产生的时候就要对它进行制约,权利运行的时候和权利运行的结果都要与制约紧密相随,使我们的权利不大可能发生异化,很少能发生异化,权利徇私的现象得不到土壤和机会,这才是防治腐败最根本的问题。 所以党的十六大以来每次党的代表大会我们都特别强调要尽快建立健全说权利制约和权利监督运行体制机制,但是这个权利制约机制一直到现在我们没有建立起来,你比如说权利设置的时候就想办法不让他走向反面,权利运行的时候更应该制约他,不要违背,权利是为人民群众的价值目标,权利运行的结果要通过监督来体现制约,就是他违背了自己权利运行的宗旨和性质,他必须交出自己的权利,甚至受到制度和法律的惩罚,在这方面我想我们可能做了一些工作,还远远不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权利制约体制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还需要全党同志,全社会,全体人民群众集思广益,发挥聪明才智,尽快的建立健全这个体制和机制,只有这个体制和机制建立起来了,我们的权利才不至于走向反面,我们的权利才最小发生徇私的机会,才会使我们的干部尽量的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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