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员应当发扬志愿精神(一)

讲师风采
丁元竹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讲师简介:
丁元竹,现任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我国志愿者服务理论探索先行者之一,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发展政策、公共政策、发展战略。
视频简介:
志愿精神是推动人民团结、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奉献、友爱、互助等志愿服务的精神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党团如何发挥自身的作用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教授从如何理解志愿精神、志愿精神与改善民生及提高福祉的关系、党团员为什么要发扬志愿精神和党团员如何发扬志愿精神四个方面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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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讲的题目是党团员应当发扬志愿精神,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是怎样理解志愿精神,二是志愿精神与改善民生、提高福祉的关系,三是党团员为什么要发扬志愿精神,四是党团员如何发扬志愿精神。 一、怎样理解志愿精神 我们先讲第一个问题,怎样理解志愿精神,我想从四个方面讲解这个问题。 (一)志愿精神的界定 一志愿精神的界定。一般的来说我们把志愿精神界定为自愿的、不为报酬的、为催动人类社会进步持续发展而作出积极贡献的这样一种精神。大家记住了这里面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志愿精神首先是自愿的、没有强迫的,是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愿意做一件事情。 第二,它是不为报酬的。志愿服务一般来说没有报酬,所以从事志愿活动的人,他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挣工资,也不是为了获取报酬而去参与贡献自己的时间、自己的精力的这样的活动。第三,志愿精神包含了它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促进社区进步这一项高尚的活动。 第四,它包括完善社区生活,促进改善生活质量的活动。 所以这四个方面是志愿精神的内涵,进一步说志愿精神它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个特点它是美好社会和社会组织的精髓,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社会特别是我们讲和谐的社会、美好的社会它的基本精神是一个志愿精神。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在几年以前我曾经跟我们北京一位部级领导干部出差。在这个出差过程中他给我讲他是一个志愿者,在我北京的朋友圈子里面有很多的志愿者有很多是司局级干部,还有很多教授都做志愿者。但是省部级领导干部做志愿者我认识他是第一位。 在出差的路上他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他说:“我在做志愿者的过程中,很多人一开始不知道我是一个高级干部,有很多人也没有人拿我当一个特殊的志愿者对待。有一天有人知道我是一个高级干部,我所在的志愿组织的负责人、一些志愿者对我另眼看待。这个志愿组织的负责人就跟我讲,说部长你不能在这做了,他说因为你是领导干部。”这个部长问这个志愿组织的负责人说,我应该在哪做,他说你应该到办公室去做。他就问这个负责人说我到办公室做什么,他说你到办公室帮我们指挥指挥,策划策划。我认识这个部长应该说他对志愿精神、对公民社会的精神的理解是比较深刻的。 他说:“本来我们参加志愿服务都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是每一个公民对社会承担的义务,但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往往是把一些行政系统的一些精神带到了社会系统,这样就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压力,带来了很多的不方便。自从大家知道我是一个领导干部以后,很多人就对我的态度不一样了。”这就说明这是一个社会在行政系统的这一套精神和在社会领域这一套精神是不一样的,行政系统需要通过科层制,需要通过这个提高行政教育。但是在社会领域它需要每一个公民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为社会生活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贡献自己的知识,在社会领域中不分高低贵贱,不分行政级别,这样的精神是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公民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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