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一)

讲师风采
金国坤
律师
讲师简介:
金国坤,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京行政学院教授。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兼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家顾问,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
视频简介:
金国坤就我国目前依法行政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分别进行了系统研究。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施,民主政治的发扬光大,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加强,行政诉讼等法律监督的构建,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使中国走上行政法治之路具备了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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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到交通委跟大家探讨一些依法行政的问题,因为平常的话我对我们交通管理中法制的一些问题也比较关注,所以今天的话有机会一块跟大家来探讨一些问题。 我看前两天我早晨起来看报纸,报纸上说我们交通委的领导答记者问,说我们现在正在研究考虑说我们摇号中号不买车,我们是不是要采取一种措施?那么这个措施以前我们是征求过意见,说我们有四个选项让老百姓选择ABCD,一个是以后还是六个月有效;B是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第三个是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第四个是其他有什么看法。那么征求了意见。 那么这两天说能不能不买车,我们把他的姓名公布出来,把这个不买车,六个月过后不买车的人姓名公布,我再考虑我说这个政法有没有法律根据有没有法律支撑,因为我是搞法律的,什么东西都得想一想一个法律问题。我想跟交通委的领导,跟交通委的有关机关沟通一下,但是我找不到我们交通委的电话,最后我通过交通委的网站它有一个交通委信箱我给它写了一些话,最后给了我一个答复。这个答复好像是作为群众信访答复,这个我倒不是信访,我是一个建议。这就说到我们法律问题,那么说从法律问题上来看的话咱们每做一个事情它应该有一个目的性,其实所有法律第一条都写的很清楚,就是我立这个法我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我制定《物权法》,我《物权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利,保护他的财产。那么我们这个交通制度,北京市关于机动车总量控制这个立法的目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就是我为了控制机动车的数量,我怎么做对控制机动车的数量有利,我就怎么做。 那么好,从这个目的出发,我们说你摇到号之后你不买车那更好,因为我们的车没有增加,我们减少了。就是说它对实现我们这个目的是有利的,不是不利的。那么你还可能考虑到第二个问题,说他这样做的话是扰乱了我们整个管理秩序,损害了其他人的权利。因为你不想买车的结果你去摇号,使得真正想买车的人他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对我们交通管理部门来说你是扰乱了我们整个管理次序。 那么这好,从第二个角度来说你这个行为有没有侵害到别人的权利?有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利益?我考虑来考虑去我说可能他这个摇号中号不买车,他并没有损害到其他申请人的权利,为什么呢?因为过了六个月以后这个号对他来说是作废了,但是对整个一个社会对其他人来说还是有效的。也就是说我六个月以后把这些废的号我仍然可以额外的投放到后面的中期的,就是说总的号并没有减少。这是说可能他延迟了一段时间,那么这个可能主要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我可以不一定是六个月以后,我规定三个月以后就作废,那么这样延迟三个月没有影响,对其他人是没有影响的。 关键第三个,你这种公布姓名的这样一种行为从性质上来说它带有惩罚性,你不得不承认我公布他的姓名是有惩罚性质。就像我们有些欠债不还的企业我公布他的企业的名单,黑名单,你这个实际也是一个黑名单。为什么你摇号中了不买车,我把你公布出来。我们说惩罚性质它有一个前提,它的违法,就是你违法了我要惩罚你。比方说我们申请许可证,你去申请许可证,你提交的材料是虚假的材料或者你去参加考试,你考试作弊,结果你考过了,拿到这个录取通知书了,拿到许可证了。这个时候我不仅要取消你的许可证,而且要告诉你我们行政许可法规定一年以内你不得再参考考试,一年以内你不得再申请,这是可以的。为什么?因为他违法了,他弄虚作假。可是你这个申请摇号,他当然没有弄虚作假,而且是他的权利。就是说任何一个公民他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去申请,这是他的权利,他没有弄虚作假,所以他不存在一个惩罚他的前提。 第四个方面,从法律上来说更重要的就在于我们叫法律不涉及既往,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法律它要事先规定的,怎么说?就是出了事情以后我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去处理以前的事情,而今天制定的法律只能处理今天以后发生的事情。那么也就是说我当初制定机动车控制的管理办法的时候,我并没有说你这个摇号对号中号之后不买车,你是要受惩罚的,你是要怎么样。所以你不能事后处理他,而是我们现在就要规定说你这个摇号中号以后你六个月不买车的话不仅要作废,而且以后六个月以内、一年以内你不得再买车。那是以后我可以做规定,从今天以后我们可以这样做,但是在之前你不能这样做。所以这样的话我们就发现可能我们好多问题,我们不仅要从管理的角度,我们不仅要从它的有效性的角度考虑,可能还得从法律的角度考虑。所以我想通过这个事情,我想今天咱们这个依法行政,我不想讲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依法行政的一些笼统性的问题,我想既然我们在交通管理部门,那么我们从一个点,从这个交通制度这样一个措施的合法性的角度跟大家探讨一下我们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建立法制政府。就是从这个点带出一个面,我觉得这样讨论是不是我们比较直观,而且对我们比较对口。 那么我说现在问题摆在这儿了,北京市的交通拥堵情况,我在这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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