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依然是缪建平老师,缪老师欢迎您。
缪建平:你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在上一讲中,缪老师为我们主要讲解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以及怎么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那缪老师,通过上期节目我们已经将如何建立合作社这个问题搞清楚了,那么在合作社运行的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就很重要了。这关系到合作社是不是能够长久的运行下去的问题,那么我们要注意学习合作章程哪些内容,请您跟我们讲解一下。
缪建平:《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对合作社规范内部的管理、完善内部的这种管理制度是办好专业合作社有效的保证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合作社持续的健康发展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那么应当遵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和企业发展的一般的规律认真搞好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我还是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制定的主要内容,让大家先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主持人:好。
缪建平:首先,章程是合作社成员之间共同的行动纲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管理条例》都要求每一个农民合作社的成员必须有独立的制定自己的章程,制定章程是成立合作社的最基础性的工作。为了制定好各自的章程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制定章程的主体是全体发起人。章程的内容要反映全体发起人的共同意见和要求,既反映合作社伙伴之间的权利,也反映各自的义务,防止产生纵容沾光者或者是损害多数社员利益的这样的制度漏洞。
第二,就是要从章程的架构上应该参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只是各个合作社制定自己的章程,它可以起示范的作用,但是我们不要照搬照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当中有许多的“注”,有些是提示您注意怎么样建立补充自己的内容,要根据自己的合作实际情况来制定。只要不违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者《登记管理条例》或者是《实施办法》,那么成员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都可以把它写到本社的章程当中去。
再一个就是不经过成员大会通过讨论,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修改章程,在需要的时候经过成员大会讨论同意才可以补充修订章程的内容。
主持人:以上您讲了制定章程的主体和架构,下面呢我们还要注意哪些地方呢?
缪建平:第三点就是在内容上要反映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需要。比如说我们生产苹果的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奶牛养殖的合作社它的章程应该它的内容就是不一样的,在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合作社章程也应该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比如说我们养猪合作社只是搞联合采购或者是饲料的采购服务,那么这时候的章程到合作社发展成为大家能够开展统一销售生猪,统一供应成员的饲料,统一注册商标,这些内容就应当有所不同。
第四点就是制定合作社章程是为了内部执行,而不是为了装璜我们合作社的门面应付检查。因此,章程内容必须具体要便于合作社成员的操作,当成当中的文字表述切忌我们说了大话套话,而且要用我们自己的语言解决我们自己合作社的一些问题。所以必须准确的表达我们条文的内容,便于实际操作。
主持人:那么章程的主要内容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
缪建平:章程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名称和住所;第二就是业务范围;第三就是成员资格和入社、退社,还有成员的除名用什么办法;第四就是成员的权利义务;第五就是组织机构和其他产生的办法,它的权力、任期、议事规则;第六就是成员出资方式、出资额是多少;第七是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怎么处理;第八就是章程修改,应该是什么样的程序;第九就是解散事由或者清算办法;第十就是公告事项和发布的方式;第十一就是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章程应该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主持人:那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内容比较广泛,应该包括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民主管理、产权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那根据章程具体到合作社我们应该怎么去规范它?
缪建平:我们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它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民主管制制度,这个方面的内容是很重要的。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一部分组织机构上主要是三点内容,第一点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组成的,就是全体成员都要残所以成员通过成员大会参与到合作社这种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当中来是通过成员大会来体现的。成员大会负责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集体的这种行使权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成员大会的八项职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和发展它的规模,成员分布等不同的情况,有一些规模大的合作社很难保证它召开全体成员大会这种情况。为了保证这个成员能够充分享受行使表决权,降低我们召开成员大会的成本,提高我们议事效率,所以《专业合作社法》就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150人的可以依照章程设立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总数达到这样一个规模的合作社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情况设立成员代表大会,需要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应当在章程当中明确的写清楚它的有关事项,并且按照章程的规定来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就是合作社执行机构它是理事长或者是理事会。理事长或者是理事会是由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它产生的办法,它的职权、任期、议事规则这样的事由还有些规定,那么对成员或者是成员代表大会来负责。理事长是本社的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主持人:执行机构是理事长或者是理事会,那么第三点是什么?
缪建平:第三点是监督机构,它是执行监督成员的这样的监事会。我们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业务进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成员的直接监督,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不是合作社的必社机构,但是是不是设立监事或者是监事会由章程来自己决定。
主持人:缪老师,在您跟我们讲第二方面民主管理内容之前,我们和大家先来做一个采访,那么看完以后你再给我们总结一下民主管理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些要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张涛:我们合作社主要是由527户农民自主、自愿联合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们在平时日常民主管理的时候主要是开理事会,这些理事会主要是成员当中一些大股东。这些股东在合作社里面担任一些重要的职务,像种植部经理、销售部、采购部经理,遇到一些重大的事情我们开全体社员大会。
刘永良:现在合作社主要是在管理上实行的是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行使社员大会的权利,我们社员实行的是一人一票制,合作社在民主管理上。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最基本得2次,这样遇到重大问题,合作社都实行的是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制。
缪建平:现在我归纳一下,民主管理它是体现合作社一种特征的重要内容。实质问题就是要合作组织成员通过民主程序控制本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该由社员或者社员代表会通过一人一票来决定。
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会选举和表决,原则上是实行一人一票,成员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那么对于出资额多的或者是本社交易量大的、交易额多的这样成员,合作社法规规定可以有附加表决权。那么这个附加表决权是我们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本社的附加表决权规定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总表述的20%,这是有限制的。享受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和它享受的附加表决权的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通过给不给附加表决权给多少,那么章程上可以限制附加表决权表决形式的范围,这个都是我们合作社的一些法规的基本精神。
刚刚我们讲了组织管理、民主管理,第三就是产权管理。产权制度是关系合作社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这种制度,专业合作社是我们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性质,就决定了财产制度和其他经济组织它的产权制度是有很重大的区别。
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就是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贴和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
那么同时合作社营运资金,它的筹储、合作社的财产权利、成员的财产权利、成员的帐户制度、公积金的按照交易额或者交易量它能够量化到成员的一系列的制度在合作社法都做了规定。我们要很好的学习,对于确保成员的财产权利,合作社就是健康的发展,这些制度都是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认真的学习合作社法来更好的执行。这是我们一定要注意的,这里我重点讲解几个问题。
主持人:那我们第一个需要学习的重点是什么呢?
缪建平:第一个,我们先来学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这种运营资金的怎么样筹储。
主持人:缪老师,说到这个学习内容我们这次去采访的时候合作社的负责人也给我们提到了一些这个方面的内容,让我们先一起看一段采访,然后再请您跟我们总结一下。
张涛:我们合作社的股金分配主要是由527户社员集资组建,基本上股金是1000块钱一股,然后有一个出资最多的是80万,然后有两个出资50万的,有三个出资10万的,大体情况就是这样。
缪建平:资金是建立合作社发展的一个基本的要素之一,合作社开展经营性的业务,它的资金来源大体是四个方面。就是合作的资金四个方面的来源:第一个是成员出资,第二个就是公积金的积累地第三个就是贷款,第四个就是其他资金。比如像政府的财政支持的一些资金、个人赞助的一些资金等等。
成员股金,它是合作社原始的资金。一般的情况下,成员入社的时候就应该缴纳股金出资。这是取得资格的条件之一。合作社法也规定,成员承担按照章程规定的本社出资的义务,这说明成员出资是法定的义务。合作社第三十六条而且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成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的帐户,成员帐户主要记载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就是该成员的出资了,你这次出资多少。第二个就是量化为成员的公积金份额,第三个就是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或者是它的交易额,这个很重要的。因为它是成员在合作社当中它的财产权利具体的体现,每年年终盈余分配的时候这个是依据,应当认真做好成员帐户的建立和核算工作。
第二个,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关系要非常清晰,这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那么近些年,我们合作社出现了多样性的发展,就是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来兴办合作社。比如说像有农民自主兴办的,也有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还有运销大户领办的合作社,也有农口服务机构或者供销社牵头兴办的合作社。那么总的看就是在现阶段,我们这种多样化混合型的模式探索发展,当然是对合作社发展有利的。但是不管是公司或者能人大户,或者是事业单位,或者是村委会参与领办的这样的合作社,从管理上说应当符合合作社法的要求,就是要规范的运作的管理。
目前的问题就是已经工商登记的这些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一些公司领办的这种合作社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合作社和公司企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目前有一些公司牵头办的合作社对于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或者农民的收入增长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在产权关系上治理结构等方面不太符合合作法规定的原则要求。有一些还是公司加农户的利益关系在合作社内部的内生化,形成了一些“社企不分”的现象,也有一些是一股独大就是公司多大的股本,合作社就受到公司成员的控制。这样民主管理也不能体现,有些学者把它称之为“翻牌的合作社”,这些现象应该值得重视。因为我认为的就是这些现象的出现值得重视,为什么呢?它是关系到我们怎么样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保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很重要的问题,是当前我们依法规范要解决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应当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原则,通过引导、规范把产权关系搞得非常清晰,使得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体。
主持人:缪老师,我知道您这几年在北京市郊县参加了许多合作社试点单位的辅导工作,并指导了这些这种合作社的规范化的发展,那您能不能给我们大家接纳一下简单易记的方法,对这一类“翻牌合作社”进行引导和规范。
缪建平:好的。我给大家接纳一下,也方便大家记忆。我想是不是可以用24个字来概括。
主持人:24个字。
缪建平:叫学习法规、互利双赢、廓清产权、合理结构、政策诱导、制度约束。
实际上规范这些做的办法,我觉得原则上也可以这样去操作。所谓学习法规、互利双赢就是指的是组织合作社的骨干成员要认真学习,大家好好学习合作社法。领会办合作社的原则和精神,来确立公司和合作社成员能够互相齐心协力,互相双赢这样的理念,共谋发展,找到一个结合点,使得农户和生产经营者都能得到发展,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同时公司能人的积极性,它的优势又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来共同的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来把我们专业合作社搞好。
所谓廓清产权、合理结构指的是我们公司和合作社在经营和产权关系上一定要分清,合作社成员的出资,包括公司单位的出资、出资额是多少,它的股权结构应该要相对合理。
主持人:缪老师,对于企业股本独大、产权不清、组织很松散的这些合作社在引导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操作上应该把握哪些环节呢?
缪建平:这个问题你问得非常好,大家可以记住四个主要的环节或者做法。
第一,就是公司和合作社在经营和产权上一定要分清,包括我们的房屋、冷库、农业机械,还有一些设备都应该各自的出资额是多少,在产权和财务上,包括你的记帐都应该在帐本上分清不要混在一起。
第二就是要通过引导全体成员投股,如果是公司成员的股份过大,那么合情合理调整股权结构,实际上我把它叫做稀释。就是通过成员投股多点可以稀释一部分公司成员的在全体股金这种总额的比例,增强合作社的性质。
第三就是对房屋、冷库、车辆或者仓库或者农业机械这些设备,如果都是公司成员的。有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租赁相结合的这种办法来和合作社发生关系,不一定就是它投入的股金,这样我把它叫做“剥离”一部分资产,做法上可以这样操作。
第四个就是盈余分配要按照合作法的要求规范来做,就是规定主要按照成员合作社交易量或者是交易的比例返还这些原则确定具体的办法。但是要达到合作社法规规定的原则、要求,那么这样可以使得我们整个的合作社就是增强了合作社的性质,做到规范的运作,主要是这样四个步骤。
关于政策的诱导、制度约束指的是要注意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规定对于运作规范的合作社,很多地方政府都做出规定给予优先的扶持,增加引导规范化发展的诱导力,因为正式的扶持资金它是有诱导力的。对于有些自立机构运作不规范的,或者是不很规范的合作社,那么在扶持政策或者是制度上应该有适当的约束。像北京市人大颁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办法当中有很多的条文体现了这样的精神,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很好的。
主持人:缪老师,我知道这第三个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那么我们这次去平谷也了解了一些这个方面的情况,咱们一起先看一个短片,然后再请缪老师给咱们说说。
张文忠:我们合作社财务制度是严格按照咱们《农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来执行的,就是那个小蓝本,是由区经管站在区经管站的指导下来立的帐,会计人员是聘请的从事多年商业会计经验的老会计来进行财务核算工作的。一共是2名会计,主管会计是专职的,专门负责咱们合作社的会计。而现金会计是兼职的,是这么个情况。
缪建平:刚才我们看了短片可以做这样的归纳。
第一就是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成员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经理的财务制度的职权,并且要经过成员大会或者是代表会审定通过。
第二就是合作社是有具体的财务会计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这样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来做。
第三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以委托我们会计服务机构像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这样也可以。应当建立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四就是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因为财政部和农业部是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委条例的,那么设立农民专业合作要有专门的帐册、严格的会计核算,搞好会计成本的计算,做好年度决算这几个方面很重要。
第五就是要按照进行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必须经过社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来通过,实行财务公开,应该透明。那么每年定期成员公布财务状况,这个应该成为合作社的一个很好的制度,财务公开。
第六就是切实加强收益分配的这种管理,留足必要的积累资金就是我们的公积金,这样便于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增强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