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
演讲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央国家机关讲师团、北京市讲师团、上海市法制讲师团等成员,建设部立法顾问,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司法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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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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