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国“两会”热点专题解读—热点二……

讲师风采
井敏
讲师简介:
井敏,女,河南商丘人。199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从事公共管理理论、比较公共行政、公共人……
视频简介: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转变方案》中,对六个部门进行了大部制的调整。大部制改革已经成为我们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热门的话题,为什么要进行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是什么样的一种体制?中央党校政法部井敏教授针对大部制的概念和内涵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发布评论
全部评论
段落信息
所以说很多地方就把审批权改革和大部制改革结合起来进行来最终实现这种决策权也就是制定权、监督权和审批权的相对分离。这样一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实现几种相对的分离和集中。 首先是将各部门内部的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每一个部门的所有的审批事项集中在统一的一个审批办公室来负责。由统一的审批办公室来负责,在这个转移的过程中也要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过于繁琐的、过于细化的、过于微观的具体项目就不再保留在政府部门里面去,包括那些可以委托给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来审批的事项也将不再保留在政府,把剩下的保留的放在一个统一的审批办公室里,原来的部门内部首先向内部的办公室集中,这是一种集中。 第二个集中就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相对集中,就是在这个办公室内部有多的部门汇合出来的多个审批事项,每一个部门在这个办公室里边都有一个首席代表,这个首席代表有直接的审批权。也就是在这里他不需要再到原来的部门内部再去获取审批,他就有这样一个审批权力,就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相对集中。 同时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首席代表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也就是有的叫服务大厅,有的叫审批中心,有的叫政务中心,到这样一个机构来集中。这样集中之后就是公民到这里来办,首先所有的审批事项都在这里办理,同时由这里每一个部门原来的每一个分部门又有它的首席代表在这里。这些首席代表就可以代表他们部门来对这些审批事项进行窗口审批,而不需要再返回到原来的部门进行审批了,这是三个集中。 通过这三个集中部门的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首席代表,以及审批办公室这些人员审批的权力都放到政务中心了。原来的部门就不再负责审批,而是集中精力进行调查研究、政策制定以及监督检查。通过这样一种集中就自动实现了这种决策权和执行权以及监督权的相对分立。这也是一种选择方式,应该说这样一种方式也是比较符合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大部制改革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权力特别是审批权能不能该放给社会的放给社会,该取消的取消。这也是说我们大部制能不能成功的一个关键,所以我们将大部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审批权从各个部门抽出来,集中到行政审批中心、政务中心里面去,自动就把这个行政审批权剥离出来,而原来的部门只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就可以了。这些部门负责的事项少了,只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也就是行业规划。所以它相同相近的职能部门也就可以合并了。因为权力小了,机构也少了,把承担着相似的行业规划、政策制定的部门合并在一起,大部制也就很容易形成了。否则如果它手里边的审批权都还保留在原来的部门里面去,它的人员很多,机构也很多,权力也很大,这样的机构想实行大部制,想对它进行这种机构的撤并也是很难成功的,所以二者结合起来也是一个比较现实的一个选择,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一个选择。这是我们说的改革的具体思路。

全文文稿

收藏说明: